1、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技推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认真履行《农业法》、《农业技术推广法》赋予的职能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,制定全区粮油作物增产、增收的技术措施。
2、 组织示范、推广粮油作物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成果,探索农业增产、增收的新途径,组织实施粮油作物的重大项目。
3、 负责全区粮油作物科技信息的汇集、宣传,农业技术干部的培训。
4、 围绕技术推广开展技物配套服务,兴办服务实体,增强自身发展能力。
5、 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、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。
负责人:冉长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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