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委员会
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工作的通知
各街镇经发办(科):
根据《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渝农发〔2010〕60号)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就做好全区2010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工作
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,重点反映了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以及农村资金、资产、资源三资管理等农村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的基本动态。做好这项工作,对各区委区政府及时了解农村经营管理情况、科学指导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各街镇要高度重视,认真执行本统计制度,树立依法统计意识,采取有力措施务必抓实抓好。
二、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制度,精心组织实施季报统计
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统计,时效性强,准确度要求较高,各街镇要统筹安排、精心组织,抓紧部署,并建立完善各项统计工作制度,确保数据及时、准确上报。
(一)日常采集制度。要做好数据的采集、填报工作,把数据采集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形成准确、快速、有序的工作机制。农村土地流转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,实行严格的合同制和流转合同备案制度,建立工作台账,反映每笔明细,特别是适度规模经营耕地要按照业主和承包农户分门别类做好登记。要及时收集、更新、上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资料,做到实事求是。
(二)协调把关制度。各经发办(科)负责人既要熟悉专业统计的各项内容,又要牵头农经季报统计工作,农业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在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同时,好要充分利用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“三资”管理等优势,配合完成好各项工作,切实把好数据的审核关。
(三)异常说明制度。各街镇在以经审定的2009年农经年报数据为基数,对今年上报数据中的异常变化,调查分析原因,作出具体说明。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要将本季度新增部分登记造册,并录入报表系统。
三、报送时间和方式
(一)报送时间。各地前三季度报表于每季度结束后第一周内(即3月25日、6月25日、9月25日)报送。第四季度报表实行预报,各地要根据前三季度季报结果,通过典型调查,准确把握趋势,科学预测填报,于11月14日前报送。
(二)报送方式。数据通过《重庆市农经报表系统》(123.147.194.5/iart)填报。纸质文件(包括分析报告)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区农委经管站。
附件:1.重庆市农村财务和负担情况季度统计表
2.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季度统计表
3.重庆市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季度统计表
4.本季度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构成明细
5.农村经营管理季度报表部分指标解释
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
联系人:郑永红、戴长芬;联系电话:40407834
电子邮箱:cqcsnj@163.com
重庆市农经统计表(附件1)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