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农〔2009〕153号
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局
重庆市长寿区统计局
关于印发2009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统计
主要农产品及劳务价格的通知
各街道办事处、镇人民政府:
为了统一农产品计价标准,计算的收入有可比性,区农业局每季度对18个街、镇的主要农产品及劳务价格进行调查汇总,在全年四季度价格简单平均的基础上,区政府组织区农工办、区工商分局、区统计局、区粮食局、区畜牧局、区物价局等部门,对主要农产品及劳务价格逐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审定,现将《2009年度农村经济统计主要农产品及劳务价格表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,《价格表》中未明确的农产品价格,由各街镇参考本地市场价格自行确定。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八日
主题词:农业 统计 价格 通知
抄送:区委办,区人大办,区政府办,区政协办,市农业局
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9日印发
(共印30份)